从理论上而言,放权让利的改革倘若不断继续下去将使得国家趋向于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也即达到这样的一种模式:政府大部分社会资源的所有权都被赎买或自动放弃了,只拥有社会部分无主资源的委托代理人资格,社会资源可以自由的交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事求是,发展社会主义,也一定要从理想主义转到经验主义。一个国家再落后,总有些领域生产力相对较高,总有些资源禀赋更加富裕,原来是穷,但体制改过来以后,打开国门竞争,穷反而意味着成本较低,底特律的汽车工人年薪多少?而李书福的工人年薪又多少?企业追逐利益,就会驱动他去学习,去掌握信息。
十一届三中全会最重要的不是做出任何具体决定,而是冲破思想(牢笼)。市场改革很对,没有市场改革,就没有今天的中国,但是还要补一句话,也没有今天中国这么多问题。政企分开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怎么发展生产力?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福特汽车快速发展的时候,你看有多少英国公司起诉它。
问题要面对,不需要太多激扬的批评,我的立场是用知识去解决问题,千万不要解决不了问题却编出很多理由。世界上监督权力的做法我们可以参照,与中国实际运行结合到一起。仅从土地农业价值来看,在非农就业机会众多的情况下,土地价值之于农民是具体的。
进入 贺雪峰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失地农民 。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安排决定,也是中国之所以可以取得快速经济发展的秘密之一。一旦中国土地政策安排失当,土地补偿越来越高,失地农民可以获取极大的补偿之时,中国经济发展所产生剩余就可能会被土地食利者阶层占有。土地征收是涉及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的大问题,相关决策必须要有真正的战略视野。
若中国出现一个庞大的土地食利集团,将是中国发展之殇。由于土地位置不可移动,无论政府给农民多么高的征地补偿,城郊农民都会有获取更大利益的愿望。
总体来讲,当前中国绝大部分农村的农地价值仍然很低。第二,失地农民不应成为土地食利阶层。国家征收农地还为划拨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低成本工业用地提供了可能。当前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所以取得很大很好的进展,关键原因之一是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
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土地财政。给失地农民补偿的区间应是:第一,失地农民有足够的生存保障。而且,农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不应全归农民占有。在笔者看来,后者应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不二选择。
因此,如何分配土地非农使用产生的级差收益就成为焦点问题。低成本的工业用地是中国经济奇迹的一大秘密,而划拨公益事业和公共工程建设用地又是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建设得相当好的前提。
这不公平,应该给绝大多数失去机会的农民以补偿。学界、政策部门和社会舆论都在关注农村土地问题。
从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况来看,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农地征收给农民的土地补偿,已高于农民从农业用途土地中可获的收益。主流观点认为,当前土地制度严重不合理,要害是农民土地权利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坑农害农,城市建设占用农民土地,是建国后第二次对农民利益的大剥夺。中国特殊的土地制度政策派生出中国特色的土地征收与土地补偿制度。当前中国90%的农地都不允许改变用途为建设用地,农民无法获得土地非农使用的级差收益。失地农民应该获得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土地制度安排尤其是征地制度安排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剩余如何分配,即到底是应该用征地补偿的方式,将中国经济发展剩余给予少数失地农民,还是维持当前将经济发展剩余以土地财政等形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民的转移支付。
总体来讲,当前失地农民所获补偿偏低,但与此同时,失地农民不可能,也不应该按土地商业用途市场价值来要求土地补偿。将一些枝节问题上升到根本问题层面,会得出太多情绪化的结论
土地征收是涉及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的大问题,相关决策必须要有真正的战略视野。土地的价值不仅来自其绝对价值,还来自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制度安排。
以上观点存在若干似是而非之处。一旦中国土地政策安排失当,土地补偿越来越高,失地农民可以获取极大的补偿之时,中国经济发展所产生剩余就可能会被土地食利者阶层占有。
中国特殊的土地制度政策派生出中国特色的土地征收与土地补偿制度。给失地农民补偿的区间应是:第一,失地农民有足够的生存保障。学界、政策部门和社会舆论都在关注农村土地问题。因此,如何分配土地非农使用产生的级差收益就成为焦点问题。
若中国出现一个庞大的土地食利集团,将是中国发展之殇。在笔者看来,后者应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不二选择。
第二,失地农民不应成为土地食利阶层。土地制度安排尤其是征地制度安排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剩余如何分配,即到底是应该用征地补偿的方式,将中国经济发展剩余给予少数失地农民,还是维持当前将经济发展剩余以土地财政等形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民的转移支付。
当前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所以取得很大很好的进展,关键原因之一是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土地财政。
总体来讲,当前中国绝大部分农村的农地价值仍然很低。这不公平,应该给绝大多数失去机会的农民以补偿。仅从土地农业价值来看,在非农就业机会众多的情况下,土地价值之于农民是具体的。由于土地位置不可移动,无论政府给农民多么高的征地补偿,城郊农民都会有获取更大利益的愿望。
主流观点认为,当前土地制度严重不合理,要害是农民土地权利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坑农害农,城市建设占用农民土地,是建国后第二次对农民利益的大剥夺。总体来讲,当前失地农民所获补偿偏低,但与此同时,失地农民不可能,也不应该按土地商业用途市场价值来要求土地补偿。
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安排决定,也是中国之所以可以取得快速经济发展的秘密之一。无论农户获得多少征地补偿,相对于土地一级市场上招拍挂动辄数百万元每亩的价格,都是比较少的。
低成本的工业用地是中国经济奇迹的一大秘密,而划拨公益事业和公共工程建设用地又是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建设得相当好的前提。从农村土地征收的情况来看,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农地征收给农民的土地补偿,已高于农民从农业用途土地中可获的收益。